部長會議將於本週一批准 機密信息法草案,也稱為“官方機密法” 據政府消息人士稱,這將授予總統府、法院關係部和民主記憶部提議解密文件的權力。 目前,這項職能掌握在國防部手中。
新常態 建立了與歐盟和北約盟國相同的四類保護:最高機密、秘密、機密和受限. 根據 Moncloa 的消息來源,解密期限從 50 年到 XNUMX 年不等,具體取決於類別,在某些情況下,還可以進一步延長。
這樣,由費利克斯·博拉尼奧斯領導的部門將有權提議對一份文件進行解密,而這一權力此前一直由國防部長瑪格麗塔·羅伯斯擁有。 此外,總統府還將獲得額外資源。
是否解鎖機密信息的最終決定權在部長會議手中,至少是保護程度最高的那個。
羅伯斯批准了
這個法案 已由 Robles 部長審查,她批准了引入的修改,儘管它會減去權力。 更重要的是,根據所諮詢的消息來源,羅伯斯告訴總理佩德羅桑切斯,他喜歡新規定。
然而,在蒙克洛亞,他們認為將這項任務交給“橫向”部門是“合乎邏輯的” 以及像 Bolaños 這樣的“部際協調”,因為有機密信息影響國防以外的不同領域,例如工業和經濟,如前所述。 他們指出,大多數歐盟和北約國家都是這種情況。
他們還認為有必要改革這項法律,因為現行法規是 1968 年制定的,因此是“前民主的”,必須適應憲法秩序。 但是,應該記住,該法律在 1978 年 XNUMX 月進行了部分修改。
信息解密程序
具體而言,該法律設立了一個國家機構——現在由總統領導——負責保護機密信息,並有權保證遵守法規、協調和支持每個部委的單位以及與國際機構就此問題的關係。
關於機密文件的解密,現行的《保密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執行程序。 但它確實在其第四條中明確指出,秘密或機密的分類“將在其職權範圍內完全對應於部長會議和參謀長委員會”。
並在第七條中規定,“取消任何資格”,“由作出相應聲明的機構命令”。
在“PEGASUS”的出現中
總統桑切斯宣布,他將於 26 月 XNUMX 日在眾議院對這項法律進行改革,他在講話中解釋了間諜活動“飛馬座案”,該案影響了加泰羅尼亞支持獨立的領導人等。 那天他還保證他將對國家情報中心(CNI)的監管法進行改革,以加強其控制。 就在幾天前,中心主任 Paz Esteban 被解雇了。
早在 XNUMX 月份,桑切斯在參加關於國家狀況的辯論時就承諾將在本月將法律草案提交部長會議。 他在輪到國會回复 PNV 發言人 Aitor Esteban 時宣布了這一消息。
PNV 恰恰是 68 年官方保密法改革的發起者,國會同意在立法機關開始時在 PSOE 的支持下進行處理。 然而,該法在議會受阻近兩年,政府決定放棄,通過法案推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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