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romís認為有必要修改刑法 這樣就可以擴展允許剝奪後代繼承權的假設,特別是 p這樣那些沒有適當照顧父母的人就沒有繼承權.
為了讓政府推動這項改革,以保障遺囑自由, 副瓊·巴爾多維 (Joan Baldoví) 已在國會司法委員會登記一項非法律提案以供辯論.
在 Europa Press 可以訪問的文本中,Compromís 請記住,目前“虐待工作”或“嚴重傷害”父母已經被視為剝奪繼承權的原因, 但捍衛 1889 年的民法典也應該在這方面進行更新,並將心理虐待作為這樣做的理由。
事實上,巴倫西亞的形成強調,已經有兩個句子將心理虐待解釋為“工作虐待的一種形式”,因此,“嚴重忽視”或“不滿”必須被視為剝奪某人的“正當理由”他們的遺產。
“老年人應該有決定將財產留給誰的自由,”巴爾多維強調說。,強調其後代在“遺棄”情況下離開的人應該能夠擁有該選擇權。
該倡議強調,“父親或母親想要剝奪子女繼承權而不能這樣做的案例不在少數”,“提供保護措施”和“保障”很重要,以便他們能夠採取行動如願在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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